谈“新办法”中公文种类的变动及其意义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马国竞[1] 

机构地区:[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出  处:《应用写作》2003年第3期12-13,共2页Applied Writing

摘  要: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2001年1日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调整了公文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加强了依法行政的力度。本文就'新办法'中行政公文种类的增减及文种定义变更的意义谈些体会。全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简要综述有关文种更改变动的含义,第二部分探索'意见'新文种的特点及其'出台'的现实意义。一、文种的更改变动'新办法'把公文种类从原来的12类13种改为现在的13类13种:除了撤销'指示',增加'意见'外,还把原来一类中的'公告'、'通告'直接分成两种。在原有的文种中,对'命令'、'决定'、'通告'、'通知'、'报告'和'函'等文种的适用范围作出若干变动调整,其变动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关 键 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 种类 适用范围 含义 变动 意义 

分 类 号:H152.3[语言文字—汉语]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