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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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处:《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27期20-31,共12页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摘  要:浙政办发〔2013〕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原《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91号)同时废止。

关 键 词:水质保护 京杭运河 钱塘江干流 水质目标 考核办法 浙江省 跨行政区域 

分 类 号:X52[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D625[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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