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空间侵权行为的管辖权之确定  被引量:4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Jurisdiction Over Infringement Acts in the Cyberspace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罗艺方[1] 

机构地区:[1]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出  处:《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24-30,共7页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摘  要:随着互联网对人类生活空间的逐渐渗透,发端于网络空间的侵权争议日益增多。网络空间的无形性、虚拟性、无边界性和管理的非中心化等特征,向传统的侵权管辖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使传统的侵权地域管辖基础发生动摇和侵权管辖区域变得无法确定。为了明确网络空间侵权行为的管辖权,在网络版权管辖权的确定方面,应以服务器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地,交互式网站的管辖权应结合“有目的利用”的原则确定;在网络诽谤侵权管辖权的确定方面,可视诽谤信息上载地为侵权行为地,并适用“最低联系”标准,由依诽谤信息“故意指向”的法院地确定;在网络商标和域名侵权管辖权的确定方面,通常情况下可能照“最低联系”的方法。

关 键 词:网络空间 侵权行为 管辖权 网络资源 中国法律 

分 类 号:D923.4[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