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与李连仲商榷  被引量:4

Understanding of Taking the Shareholding System as the Main Form of the Public Ownership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蒋学模[1] 

机构地区:[1]复旦大学,上海200433

出  处:《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98-101,共4页The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摘  要: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为了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要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发表后,报章杂志上对股份制和公有制的关系掀起了新一轮讨论的热潮.讨论中显示大家对问题的理解不尽一致,有许多可以研究的地方.现在,仅就<经济日报>理论周刊2003年11月24日开始连载的李连仲的<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文中的一些观点,提出一些商榷.

关 键 词:股份制 公有制形式 李连仲 现代企业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分 类 号:F121.2[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