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材过坝经济补偿核算方法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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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袁甫成 

机构地区:[1]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

出  处:《林业经济》1989年第1期39-43,共5页Forestry Economics

摘  要:水电和木材水运都依托江河水资源来建设和生产。在木材水运河道上兴建水电站(闸坝)时,应遵照国家河道综合利用的政策法令、统筹兼顾,既利于发电灌溉,又利于通航过木,合理解决发电与漂木的矛盾。如有可能或者已造成木材过坝(闸)经济损失的,应在国家政策和计划指导下,采取部门、企业间经济补偿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那么,怎样进行木材过坝经济损失补偿的核算,做到公平合理呢?此问题涉及政策。

关 键 词:木材过坝 经济补偿 补偿核算 

分 类 号:F326.24[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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