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法定优先承租权行使条件及规则的路径思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乔续宁 

机构地区:[1]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200042

出  处:《秦智》2023年第9期1-3,共3页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将优先承租权上升至法定权利层面。该项权利在保护承租人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定等方面极具意义。司法实践中,认定承租人优先承租权是否受到侵害,需以准确识别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及规则为前提。行使条件方面,对于出租人是否有继续出租之意愿,可基于承租人的举证,同时考虑出租人是否进行过明确告知、租赁房屋于原租期届满后是否另行出租、另行出租的间隔时间等因素。对于同等条件,可从“相对同等”原则出发,以租赁面积、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等条款为基础,区分影响住房租赁、商业租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结合承租人是否曾有严重违约行为进行综合考量。行使规则方面,出租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是否于合理期限内作出表示为关键问题,转租情况下优先承租权的行使亦值得关注。

关 键 词:优先承租权 形成权 同等条件 

分 类 号:C[社会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