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王立娜
机构地区:[1]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出 处:《楚天法治》2024年第24期0149-0151,共3页
摘 要: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新兴的用益物权,在内容层面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体系结构上与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相呼应。不同设立方式下,居住权的适用顺序为合同型居住权和遗嘱型居住权优先于裁判型居住权。然而,居住权性质定位模糊,导致其在使用中功能存在差异化。因此,我国立法在保留传统人役权某些特性的前提下,于司法实践中展现了居住权的用益物权属性。未经登记的居住权为债权性居住权,登记后的居住权则具有物权性。本文旨在协调居住权与各分编的关系,促进居住权的保障性,并使其经济效益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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