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种商品禁止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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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价格月刊》1985年第8期33-33,共1页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例卖活动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国家物资局确定下列商品为当前禁止就地转手倒卖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石油(包括原油和商品油)、汽车、钢材、拖拉机、摩托车、铜及铜材、铝及铝材、铅、锌、锡、生铁、木材、水泥、纯碱、化肥、羊毛、高效低残留农药。

关 键 词:工商行政管理局 耐用消费品 倒卖 摩托车 拖拉机 商品油 生产资料 低残留农药 新闻纸 物资局 

分 类 号:F714.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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