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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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金立鑫[1] 

机构地区:[1]上海外国语学院,200083

出  处:《汉语学习》1993年第2期27-29,共3页Chinese Language Learning

摘  要:如果汉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就是语法形式,而语法形式所表现的意义就是语法意义,那么这显然是一种循环定义。为了避免这种循环定义,我们从语言的形式开始讨论,因为所有的语法形式都是语言形式。 无论什么样的语言,它的表现形式只能是语音及其序列。对语音进行分化,我们可以得到音段音位和超音段音位。对音段音位进行分化,我们又可以得到功能音位(组)和非功能音位(组)。语音序列就是语序,超音段音位包括重音和语调,音段音位中的功能音位包括功能词和词的形态屈折变化,非功能音段音位是功能词以外的其他词,这样,我们就可以分化出:语序、重音、语调、功能词、形态屈折变化、实词这些可能使用的形式。

关 键 词:语法意义 语法形式 语法范畴 关系意义 音段音位 屈折变化 句子成分 语音 主语 宾语 

分 类 号:H19[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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