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张维中
出 处:《法学杂志》1993年第6期13-13,共1页Law Science Magazine
摘 要:在劳动立法中,除要遵循我国立法的一般原则,如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法制统一原则等外,还应有自己所特具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对我国的劳动立法活动及立法结果都起着指导作用。就其内容本身而言,这些原则既渊源于我国宪法的规定,也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1.保障公民劳动权的实现。劳动是人们生活的首要的基本条件,也是其他任何权利的基础。劳动权是使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劳动的机会,并且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报酬的权利。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要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就业条件。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保障。用劳动立法的形式来落实宪法的规定,是使公民劳动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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