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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金普泰
机构地区:[1]拉特伯大学行为科学系
出 处:《应用心理学》1992年第3期72-74,共3页Chinese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摘 要:本文对初值之后效从理论上和方法上进行了简略的分析,并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对初值律(the Law of Initial Value)修正如下:在中间条件下,初值愈高则反应(reactivity)愈强烈,而当初值高于一定范围时,则可能会发生逆转的反应。陈立先生曾深刻地指出理解现代物理学的时矢(time arrow)问题的重要性(1):如同爱因斯坦的绝对光速一样,世上的一切绝不会重复,可是一切现象——包括生理心理现象——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先前发生事件的影响和制约。这种辩证的动态观点,在中外古代的思想家的论述中已有所反映。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哲人赫拉克莱特斯(Heraclitus)指出:“你不能两次涉入同一条河中,因为川流不息的水已不再是原先的水了”。孔子也曾站在大河堤岸上感叹:“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如今,突飞猛进的科学为我们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时矢这个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多种的研究方法。本文拟在笔者一篇载于 Psychological Bulletin(Vol.111,1992)的拙作的基础上(2),进一步探讨关于初值律(the Law of Initial Value,简称 LIV)的一些问题,主要涉及生理心理现象与其后效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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