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应了解下列法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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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学子 

出  处:《现代营销(上)》2002年第9期54-54,共1页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摘  要:一、商标方面1.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续展期: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3.异议期: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4.争议期: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关 键 词:有效期满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 提出申请 债权人 商标所有人 工商行政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 利害关系人 公告 

分 类 号:F27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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