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损失保险业的费率管理制度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建军[1]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

出  处:《上海保险》1995年第6期41-42,共2页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摘  要:在日本损失保险业的发展历史上,为了避免保险费率的过度竞争,曾多次出现过各保险公司间签订“统一费率协定”的情况,但这些协定都未能得到正常实施。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通过对战前经验韵反思及接受美军主管保险官员的建议,以美国康涅狄格洲法为蓝本研究制订费率厘算团体法,并于1948年颁布了《损害保险费率算出团体法》(简称《费率团体法》),继而又制订检查保险费率是否正当合理的办法。这些法律对损失保险业费率的厘算团体,费率的厘算、变更、审批、执行、检验、监督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费率管理制度,本文仅对此作一简要介绍。

关 键 词:保险费率 损失保险 费率管理 保险公司 算定 日本政府 利害关系人 书面形式 会员公司 发展历史 

分 类 号:F843.13[经济管理—保险]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