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事实迈向规范:刍议情理的二大维度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郑志华[1] 

机构地区:[1]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  处:《交大法学》2013年第1期101-111,共11页SJTU Law Review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AFX00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的部分成果

摘  要: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性"、"情"、"理"、"礼"与"律法"——"自然主义"及其反动三、"情理"的结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四、"情理"的维度:事实维度与规范维度(一)"情理"的事实维度(二)"情理"的规范维度五、情理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表达六、余论一、问题的提出"情理"在中国司法传统当中一直占据非常特殊的地位,如"原情定罪"、"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原情度事以得其理"等等,甚至有"原情而略法"〔1〕之说。可见"情理"甚至相对实证法,自成一种重要的法源,时至今日,仍可寻出其中的蛛丝马迹。学者对于"情理"介入司法,以及"情理"

关 键 词:情理 事实 规范 关怀 

分 类 号:D92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