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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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钟税官 

出  处:《中国税务》2004年第11期22-23,共2页China Taxation

摘  要: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税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之前,除另有规定外,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查对象,向被检查的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关 键 词:税务稽查人员 税务稽查 书面形式 《税务检查通知书》 中国 被稽查对象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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