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对“蒙古例”、《理藩院则例》的制定与修订  被引量:3

作  者:徐晓光[1] 陈光国[1] 

机构地区:[1]青海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

出  处:《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52-57,共6页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摘  要:清朝对“蒙古例”、《理藩院则例》的制定与修订徐晓光,陈光国清代,我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进入鼎盛时期。从清太宗皇太极开始到乾隆时期,请政府为对蒙古进行有效的控制,颁布了大量的“蒙古例”,并先后制定了专门适用蒙古地区的单行法规《盛京定例》、《蒙古律书》和《...

关 键 词:理藩院 《蒙古律例》 盛京 皇太极 清政府 统治 多民族 民族立法 立法内容 适用 

分 类 号:C95[社会学—民族学] K249[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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