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方方[1]
机构地区:[1]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研究生法学》2002年第2期74-80,共7页Graduate Law Review
摘 要:民事诉讼证据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基础。当事人无论是提出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举证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一项重要的程序法之权利。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对当事人举证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当事人不仅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可以随时提出证据,而且在诉讼终结之后也有权提出新证据来推翻已生效的判决。这种随时提出证据的方式有其显而易见的弊端:它使“诉讼突袭”成为可能,并易因此导致诉讼拖延,从而直接背离了诉讼效率原则;
关 键 词:《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证据 当事人举证 举证时限制度 民事诉讼立法 民事案件 判决 若干问题 中国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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