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特权制度的评价与立法建议  

Evaluation and Legislative Suggestions on System of Privilege of Witness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北战[1] 

机构地区:[1]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205

出  处:《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46-51,共6页Journal of Hua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摘  要:证人特权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几乎是一片空白.证人特权制度在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方面有其合理性.证人特权制度首先要解决的是证人资格问题;其次是界定证人特权的范围,具体包括拒绝自我归罪特权、配偶和近亲属的拒证权、职业秘密特权和公务秘密特权.限制证人特权,以防止证人逃避出庭作证的义务;保护证人应有的权益,以解决证人出庭难问题,是证人特权制度的应有之义.因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证人特权制度.

关 键 词:证人特权 证人资格 出庭难 拒绝自我归罪 近亲属特权 职业秘密 公务秘密 

分 类 号:D91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