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力的分配  被引量: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宁立成[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  处:《湖北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124-126,共3页Hubei Social Sciences

摘  要: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这种模式的缺陷是:不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利于保障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不利于司法公正;有损司法机关的权威。应从以下三方面重构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将法院的审查程序改为诉讼程序;根据需要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间接强制执行权;严格控制行政机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规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和权限。

关 键 词:执行权力 行政强制执行权 行政机关 行为原则 人民法院 合法权利 司法公正 司法机关 诉讼程序 审查程序 分配模式 保障 公民 主体 

分 类 号:D91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2.1[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