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太湖流域将全面推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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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交通环保》2005年第3期5-5,共1页

摘  要: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5月18日表示,环保总局决定在淮河和太湖流域全面推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要求2006年前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此次发证的具体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今年完成淮河太湖流域内所有已进行排污申报的5372家排污单位的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06年前实现所有排污单位持证排污。

关 键 词:许可证制度 太湖流域 水污染物 淮河 排放 推行 2006年 国家环保总局 排污单位 排污许可证 总量核定 排污申报 负责人 

分 类 号:X52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 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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