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与“法律的解释”——一个语言哲学的分析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邓肄[1] 

机构地区:[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出  处:《学理论》2010年第36期107-108,共2页Theory Research

摘  要:在人类的语言中,很多语词是有内在意义的,不能随便指称。分析人们在日常使用"法律解释"与"法律的解释"时的意指,会发现二者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法律解释"与"法律的解释"并不能相互指代。中国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首先注重概念的准确界定。

关 键 词:语言哲学 语言滥用 法律解释 法律的解释 

分 类 号:D90-055[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