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机构地区:[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出 处:《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31期213-,共1页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摘 要:《公务员法》对我国公务员范围的界定,是对以往干部人事制度的调整,有利于管理和保持各级干部的整体一致性。交流与回避制度的精细化、申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聘任制的确立以及下级对上级说"不"的制度安排都是一种进步。但充分考虑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现状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同一模式管理不利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且有影响司法独立之嫌,这一切都可以归咎于公务员范围的拓展与泛化。
关 键 词:公务员范围 政治经济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 整体一致性 制度安排 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司法独立 申诉制度 模式管理 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 法治建设 聘任制 精细化 影响 现状 拓展 界定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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