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的一些  被引量: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云腾[1] 方金刚[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5年第10期37-40,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据2005年8月14日的《人民法院报》报道,何家弘教授透露正在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拟规定“关键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建议,对于促进诉讼制度的发展和进步无疑是有利的。世界司法的历史经验表明,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因为法官或陪审团不仅要听证人说了什么,而且还要看证人是怎样说的。同时,这也有利于保障被告人与对其不利的证人对质的权利。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早巳将刑事被告人的“对质诘问权”规定为一项宪法权利。

关 键 词:关键证人 出庭作证制度 中国 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法 庭前证据展示制度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15.1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