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代言人”的反思到“娱乐营销”的进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林展贤 

机构地区:[1]上海精信广告

出  处:《中国广告》2005年第11期23-24,共2页China Advertising

摘  要:对品牌来说,代言人的基本传播价值就是知名度转移,比如福建地区的很多运动厂商找来了某某天王巨星,把LOGO和产品与代言人“陈列”在户外广告牌上,对消费者所传达的讯息是:“看!我们跟这巨星一样出名,我们是名牌喔!”但这只是“基本价值转移”!推上一层来看,便是“个性与行为价值转移”,比如某大可乐的谢天王,从来都不会忘记拿着其代言的可乐在手.而竞争品牌的城哥更以最大力量宣告他对赞助商的忠诚,

关 键 词:代言人 娱乐营销 进化 价值转移 竞争品牌 户外广告牌 传播价值 LOGO 最大力量 

分 类 号:F713.8[经济管理—广告]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