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贴现或出售会计处理的思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崔晓钟[1]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

出  处:《会计之友》2006年第01B期39-39,共1页Friends of Accounting

摘  要: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由于应收票据可能产生的风险仍由申请贴现的企业承担,属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但笔者认为,短期借款的入账价值,应是应收票据贴的到期值,而不应是实际取得价款与有关手续费之和。短期借款的利率实质就是应收票据的贴现率。类似的,附追索权应收账款的出售也应采取同样的处理方法。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符合谨慎性原则。

关 键 词:应收债权贴现 追索权 会计处理 出售 应收票据贴现 短期借款 实质重于形式 谨慎性原则 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 

分 类 号:F275.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