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年终奖金的新计税方式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牛永高 

机构地区:[1]江苏昆山

出  处:《财会月刊》2005年第6期62-62,共1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摘  要: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规范了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①如果当月份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将当月份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金计算纳税.②如果当月份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将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金计算纳税.③将上述两种情况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④在一个纳税年度,该计算方式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他任何名目的奖金(季度奖、半年奖、加班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份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的薪金计税方式纳税.

关 键 词:年终奖金 计税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 费用扣除额 纳税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 计算方式 一次性 

分 类 号:F275.4[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812.8[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