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改革在浦东试点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金融参考》2006年第2期125-125,共1页

摘  要:外汇局副局长魏本华宣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九项措施”可在浦东先行试点。其内容包括: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在先行委托贷款的法律框架下,以外汇头寸日内集中方式,对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进行集中管理;在浦东设立财务中心或者资金中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用于集中管理境外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和境内成员公司经外汇局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跨国公司以外国投资者已分配未汇出人民币利润与外国投资者按比例享有的人民币未分配利润购汇从事境外放款,

关 键 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外汇资金管理 改革试点 浦东新区 未分配利润 外国投资者 人民币利润 资金管理方式 成员公司 集中管理 

分 类 号:F279.247[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