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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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彭晓红[1] 

机构地区:[1]广东培正学院

出  处:《中国农业会计》2007年第2期9-9,共1页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摘  要:在日常核算中,有时会碰到外购的材料已运达,而发票账单等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这类业务收料在先,付款在后,一般短期内,发票账单等凭证即可到达。为简化核算手续,对于月份内发生的该项业务,可暂时不予进行总分类账的处理,只将收到的材料在明细账中登记;待月末时,如发票账单等凭证仍未收到时,所有的教科书中和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①月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②下月初用红字编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⑨收到发票账单时,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④付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笔者对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有不同看法。

关 键 词:会计处理方法 材料估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付账款 入账 采购业务 总分类账 记账凭证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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