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程序立法宗旨与再审之诉制度的改革  被引量:6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冯仁强[1] 谢梅英[2] 

机构地区:[1]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杭州职工技术学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07年第05S期26-28,共3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民事抗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行法律监督、行使检察权的主要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对民事抗诉制度的规定见之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由于该制度的中国特色,加上立法本身简单、原则,围绕着民事抗诉程序存废与完善的论争一直不断。笔者认为,我们先应明确民事抗诉程序的立法宗旨,再论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

关 键 词:民事抗诉程序 立法宗旨 再审之诉 改革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民事抗诉制度 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再审制度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