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无形资产信息披露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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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熊莉[1] 

机构地区:[1]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

出  处:《集团经济研究》2007年第04Z期146-146,共1页

摘  要:目前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主要通过四种方式: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对于无形资产在公司发行和上市时的初次披露,主要是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则基本没有披露。招股说明书对无形资产的披露规定比较详细,包括:其一,发行人应当披露特许经营权情况。其二,“技术”一章中对技术披露作了规定。第三,规定发行人应重点披露无形资产的情况。这些内容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对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市场前景作出判断。

关 键 词: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中小企业板 招股说明书 特许经营权 发行人 定期报告 市场前景 盈利能力 

分 类 号:F273.4[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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