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合同,单位能扣发劳动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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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邬秀君[1] 

机构地区:[1]杭州市人事局

出  处:《中国人才》2007年第13期76-76,共1页Chinese Talents

摘  要:申请人蒋某(以下简称A),原系某学校教师,因单位在其提出终止聘用合同后未发放其在职时的奖金,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关 键 词:聘用合同 劳动报酬 单位 续签 人事争议仲裁 申请人 

分 类 号:D922.5[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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