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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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谢阳春[1] 

机构地区:[1]郑州轻工业学院

出  处:《财会通讯(上)》2007年第2期45-46,共2页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摘  要:一、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界定 所谓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而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对某项业务未做销售处理,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相关税费,需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

关 键 词:“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核算 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 购进货物 增值税 抵扣 法规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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