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算形式改变后带来的税费问题及其对策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彭志华 

机构地区:[1]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

出  处:《中国工会财会》2007年第11期34-35,共2页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摘  要:近几年来,一些原来以县、市区经营机构为独立核算单位缴纳税费的企业,如烟草、邮政、通信、金融保险、石油等,随着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和集团公司的建立,陆续将财务核算集中到了地市级主管部门(这类企业以下简称:报账企业),但税费按照属地的原则,仍然在当地缴纳。由此,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是各县、市区的税费难以准确划分,尤其是增值税及随同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是报账企业本应在县、市区缴纳的税费逐渐转为向市级税务机关缴纳,引发了县级主管税务机关与市级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矛盾。三是征管上易产生漏洞,漏征漏管现象时有发生。

关 键 词:企业改制 税费问题 核算形式 主管税务机关 城市维护建设税 独立核算单位 漏征漏管现象 教育费附加 

分 类 号:F279.2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