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遏制刑讯逼供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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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卫东[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民检察》2007年第12S期9-9,共1页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摘  要:修改刑事诉讼法不能以达成共识为标准衡量需要修改问题,应该从哪些问题最重要、最迫切、最应当修改来考量,应当从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大局出发,从提高人权保障水平、完善程序法治的大局出发统筹考虑需要修改的问题。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未完成立法规划,未必是坏事情,因为很多问题还没有研究透彻,仓促修改达不到预期效果。日前,律师法修正案的通过给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了一种启示,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同时也能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关 键 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刑讯逼供 刑事诉讼法 诉讼制度 人权保障 程序法治 立法规划 修改 

分 类 号:D925.23[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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