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学的流派化志趣(上)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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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金钊[1] 

机构地区:[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264200

出  处:《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16-20,共5页Journal of Yangzho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律方法论研究>(04BFX003)

摘  要:法学流派的涌现是中国法律学人的夙愿。虽经中国法学者的多方呼吁,但法学流派的“建构”依然步履蹒跚。从对中国法学流派划分诸种观点的评析中,可以说明流派化意识是形成法学流派的重要因素。法学流派像其他任何流派的形成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法学研究的对象及范围、哲学基础、方法论运用、理论体系的创新等是流派形成的主要因素。当下,法学中国化是中国法学发展的方向。这就意味着中国法学应解决中国问题,法学流派的建构也不能离开这一主题。中国还没有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学流派。但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出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反映中国人对世界法学做出独特奉献的法学流派。这也是对法学向何处去的一种回应。

关 键 词:法学流派 法学中国化 诠释法学 法律社会学 

分 类 号:DF0[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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