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连续再生产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如何扣除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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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卢珊[1] 

机构地区:[1]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出  处:《天津经济》2008年第1期68-68,共1页Tianjin Economy

摘  要: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关 键 词: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额 外购 再生产 于连 消费税 产出 缴税 

分 类 号:F275.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812.4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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