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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喻中[1]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出 处:《法学》2008年第4期11-12,共2页Law Science
摘 要:走进当代中国的宪政理论,可以发现,学者们聚焦的主要对象,是整体性的国家权力;更具体地说,学者们更关注的是全国性的中央政权机构,尤其是这些机构的价值取向、相互关系、运行规则等,总是中国宪政理论的核心论题。时下流行的关于宪政的论著,如果要引证一些西方国家的事例,常常也是某国联邦中央的三权分立制度、司法审查制度、国会两院制度,等等。按照这样的思维方式,似乎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主要就是一个中央政权机构的安排问题。然而,这样的认识既不全面,也不准确。因为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并不能仅仅通过中央政权机构的改革而独立完成;中国宪政体制的完善,还有赖于国政、省政、县政、乡政与村政的协调发展。分而述之,协调发展的中国宪政体制,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关 键 词:宪政理论 国家权力 协调配置 当代中国 政权机构 司法审查制度 宪政建设 宪政体制
分 类 号:D92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F822.0[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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