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当建立家事诉讼纠纷调解前置程序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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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群峰[1] 

机构地区:[1]中央民族大学

出  处:《人民司法》2008年第13期77-80,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在我国,家事诉讼纠纷(以下简称家事纠纷)一般是指涉及婚姻家庭,包括离婚、亲子关系、继承、家庭财产等方面的诉讼纠纷。从实体法依据看,凡以婚姻法、家庭法、继承法为依据发生的诉讼纠纷,均属于家事纠纷的范畴。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看,同居关系并不为法律所保护,

关 键 词:纠纷调解 前置程序 诉论 应当 诉讼纠纷 法律规定 实体法依据 婚姻家庭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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