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中“所有权”的规定对会计主体划分和资产负债确认的影响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谌嘉席[1] 辛玉娟[1] 

机构地区:[1]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都610074

出  处:《财会月刊(下)》2008年第11期81-82,共2页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摘  要:本文依据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对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权利的规定,阐述了按照一物一权的原则界定法人所有权为明确界定会计主体的范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它也对因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 键 词:法人所有权 会计主体 资产和负债 确认 

分 类 号:F276.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D923.2[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