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受害群体的诉讼模式探析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吴俐[1] 

机构地区:[1]上海海事大学

出  处:《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8期254-255,共2页

基  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群体诉讼原理论>(06FS04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德国团体诉讼是群体诉讼的类型之一,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而设的诉讼模式。尽管民事诉讼法还未规定团体诉讼,但我国其他部门法中已有团体代行诉权的规定,且团体诉讼模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消费者协会作为三鹿奶粉受害者代表提起团体诉讼可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便于群体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

关 键 词:三鹿奶粉事件 团体诉讼 消费者协会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