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但未丽[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9年第3期69-72,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刑事和解能否适用于重罪案件 一般认为,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人犯罪和轻罪案件,如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包括过失犯罪、偶然犯罪、轻伤害等。也有人提出,刑事和解可扩大到包括部分法定刑在3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尤其是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

关 键 词:刑事和解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 轻罪案件 非法拘禁案 敲诈勒索案 犯罪嫌疑人 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