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四川官办皇木研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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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良品[1] 彭福荣[1] 

机构地区:[1]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重庆408100

出  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年第1期58-65,共8页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

摘  要:在明清两代,四川是皇木采办的主要地区之一。官办皇木是明清两代出现最早的采办形式,其类型有四:一是专官采办,二是督抚采办,三是遴员采办,四是廷寄采办。采办皇木的官员们对此的态度有五种:一是为经济不支而担忧,二是为采运艰难而上疏,三是为百姓劳苦而陈情,四是为青云直上而尽责,五是为牟取暴利而卖命。勿容置疑,皇木采办对当时的四川及后世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是生态破坏,二是劳民伤财,三是社会动荡。由此可见,官办皇木,不仅是明清四川劳动人民的一项繁重负担,而且给当时的四川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对后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关 键 词:明清时期 四川 皇木 采办 

分 类 号:K248[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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