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产品”的质量也须平等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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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林文钦 

机构地区:[1]福建霞浦供电公司

出  处:《福建质量管理》2004年第Z1期6-6,共1页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

摘  要:据新华网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首批获得免检资格的202家企业进行了重新审查,37家企业因为产品质量不稳定、消费者投诉较多、生产条件不合格等原因被"摘牌",而其余165家企业再次获得了国家免检资格。将一些生产质量和服务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剔除出"免检产品"行列,此举无疑值得称许。问题是,这37家被"摘牌"的企业,是2000年首批获得免检资格的,在这4年期间,它们已经生产了许多不合格产品,并流入了市场,对消费者权益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如今取消这些企业的免检资格,只能是一种"亡羊补牢"。

关 键 词:企业诚信 消费者权益 提高产品质量 国家质检总局 资格 消费者投诉 生产质量 质量管理 服务水平 生产条件 

分 类 号:F20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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