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和解的正当性及其规制  被引量:13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赵石麟[1] 

机构地区:[1]江苏警官学院

出  处:《公安研究》2009年第5期38-44,共7页Policing Studies

摘  要:公安刑事和解既具有合法性也具有合理性,因而具有正当性。因为,轻微刑事案件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中具有可和解的法律属性,公安机关主持刑事和解不仅符合其预防犯罪、治安调解、公共服务等法定职能,且具有解决纠纷的及时性、公平性、高效性等方面的合理性。公安刑事和解应当立足当下的司法环境进行有效规制,即以轻微刑事案件为适用范围,以严格调查取证为基本前提,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真诚沟通、公平赔偿为基本内容。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轻微刑事案件 和解 正当性 

分 类 号:D925.2[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