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与期盼——银行协助执行工作几点体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福录 

机构地区:[1]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宁夏银川750004

出  处:《中国房地产金融》2009年第5期43-44,共2页China Real Estate Finance

摘  要:四川省“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法律顾问陈界融在2008年6月17日(《人民法院报》第五版发表了《地震后楼宇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分析》一文(以下简称陈教授文)。陈教授文认为,作为英美法系上的一种物的担保方式,楼宇按揭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有的标的资产之不动产所有权移转至贷款人(通常是金融机构等),以该不动产作为担保物,从而取得所需要款项,而原所有人仍须对该不动产占有、使用,如果发生借款不能按时清偿达解除合同程度时,贷款人即直接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的一项担保制度”。我国在引入按揭制度的过程中却将其“中国化”,未保留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即“按揭”,这对购房人是不公平的。

关 键 词:执行工作 银行协助 不动产所有权 《人民法院报》 按揭贷款 法律顾问 楼宇按揭 所有权移转 

分 类 号:F832.3[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6.2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