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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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学文[1] 姜启波[1] 刘小飞[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9年第11期27-32,共6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2009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09]26号文件颁布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程序。这个意见的公布实施.对于人民法院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再审审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为正确理解和适用《若干意见》,现对《若干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予以说明。

关 键 词:再审案件 审查工作 民事 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 工作程序 申请再审 当事人 

分 类 号:D925.1[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F321.1[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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