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企业“安全费用”账务处理值得商榷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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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方小红[1] 

机构地区:[1]安徽铜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出  处:《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年第8期15-16,共2页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明确规定:企业依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财企[2006]478号文”)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关 键 词:企业安全 费用 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安全防护设备 盈余公积 资产成本 所有者权益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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