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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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房地产》2009年第10期38-38,共1页China Real Estate

摘  要:近期,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预售或完成初始登记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但是独栋别墅、整栋楼房和车位、车库的预售、现房销售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照建筑面积计价或者直接按套计价。由于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限价房在招标建设单位时,北京市发改委已先期按照建筑面积确定了房屋销售价格,因此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在预售或现房销售时要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

关 键 词: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预售 北京市 计价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 建设单位 

分 类 号:TU201[建筑科学—建筑设计及理论] TU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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