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餐饮、化妆品领域实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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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今日上海》2009年第10期45-45,共1页Shanghai Today

摘  要:上海已在药品、餐饮和化妆品领域正式实施“黑名单”制度。《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及其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被双双记入上海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系统。具体规定有——

关 键 词:“黑名单”制度 化妆品 药品 餐饮 违法企业 个人信用系统 相关责任人 上海市 

分 类 号:F752.0[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TQ658[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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