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可诉性问题研究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高其明[1] 张妮娜[1] 

机构地区:[1]大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科学学院,辽宁116000

出  处:《中国卫生法制》2009年第6期15-18,共4页China Health Law

摘  要:《食品安全法》有许多创新和进步之处,该法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维护食品市场安全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赋予了市场主体各项权利,权利的享有离不开救济程序的设置,对《食品安全法》的可诉性予以完善,有助于市场主体真正有效享有《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权利,切实有效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关 键 词:权利救济 请求权 诉讼权 可诉性 

分 类 号:R155.5[医药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R256.390.5[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